旅游常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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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消费提示
2010-03-09 00:26:37 来源:重庆旅游网 作者: 【 】 浏览:36次 评论:0
【导读】: 一、参团报名确认旅行社资质。参团出游前,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,注意查看“一证一照”,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。切记不要到非旅行社报名参团出游。 二、签订旅游合同要慎重。消费者对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格式合同不要急于签字..
   一、参团报名确认旅行社资质。参团出游前,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,注意查看“一证一照”,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。切记不要到非旅行社报名参团出游。
   二、签订旅游合同要慎重。消费者对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格式合同不要急于签字,首先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,尤其要注意旅程安排及违约责任,特别要关注重点景区游玩时间、购物次数、自费项目、交通、住宿、餐饮标准等方面的约定,对自己不利的条款或模棱两可的约定一定要修改,力求权责明确,对合同内容反复修改确认后再签字。交付旅游费用时,应要求对方出具正式发票。
   三、树立理性的旅游消费心理。不要被旅行社之间的“价格战”所迷惑,要对旅行社报价进行理性分析和比较,防止陷入旅游经营者低价恶性竞争的消费陷阱,低价易导致低质。
   四、重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在旅行社依法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基础上,为了进一步增强旅游者抗风险能力,建议消费者重视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   五、旅游购物慎重选择。谨慎购物,明辨真伪,保留发票。
   六、保证自身的健康状况能完成旅游活动。出游前要针对自身的健康状况选择适当的旅游线路和游览项目。
   七、及时投诉和理性维权。旅游行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,可依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及时进行交涉和协商。协商不成的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。坚持依法维权、理性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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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旅游 消费 提示 责任编辑:yxb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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